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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40个小时(2/2)

那人被刑警们围在一个小区里,见无可逃,那人只好束手就擒。他亲自参与了审讯,只不过市局刑警的地下室不像这里这么森可怖,那里的地下室比较人化,椅是薄椅,坐着没有这里的。灯光也同样是光,但照的面积比他们这里的大。坐在椅上,灯光以人为半径,将1米方圆的地方照得亮如白昼,而这里的绝大分空间是一片漆黑的,看着没有这里的暗。

40个小时了吧?

他老了,抗不起这样的折腾了。

一天夜晚,天沉。

案件破了,他也累得够呛。

因为灯光太亮,他看不清坐在自己面前的两个预审员的面表情,不是他不想看,而是他不敢看,也无法看。看就要睁开睛,睁开睛的后果是要直接面对那光。他试图看清对方的努力,还是白费了。可是他有个觉,这个人是个手,首先是这人的定力很,对面走了一个人,只剩下这个人还在一动不动地跟他耗着,对手至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于是,他虽然闭着睛,可他睡不着,因为光的刺激,他难以适应这样的环境。

一个月的时间,他一线指挥作战,发誓,不破此案誓不收兵。

时间长了,人会疯掉。

他只喝了,饭,他吃不下去。

很多时候,陷此境的人最怕的不是对方开问话,而是选择沉默,这沉默加上周边的死寂,完全构成了一极为封闭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仿佛只有自己存在,呼、心,都是自己的。

就在前不久,他也曾如此审讯过一个犯罪嫌疑人,那个人是个楼抢劫杀人犯,23岁,很好,单独作案,工是锤。在夜晚11左右,那人会像幽灵一样现在一些开放式小区,寻找夜晚归来的女孩。当然,那人所选择的作案目标都是女人,跟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女人,原来那人被女友甩了,这么是为了报复女友对自己的背叛。后来,那人却养成了一到这个时间就去作案得习惯,一旦不去作案,浑都不舒服。这个心理变得越来越暗的男人,逐渐变得疯狂而痴迷起来。就这样,那人了一起又一起,连自己都记不住在什么时间和地作案了。只知报复后的快,让那人将杀人后的懊悔和无奈抛之脑后。抢女人的钱和首饰已经不再重要。

那人在作案的时候,还带有猥亵行为。有多起案件的女被打或打死后污。

年轻的时候,他也曾跟一个黑社会成员较量过,那人号称天津的老大,一个地下皇帝。此人很凶狠,会些武功,杀人无数。那时,他是主审,他就这样跟那个老大对峙了3天3夜,直到那老大彻底崩溃,而自己走房间时,一下昏倒在地。那一次,市局给他立了个一等功。

那人不眠不休,只持了36小时,这是那人的生理极限。在那段时间里,没有人跟那人说话,室内很静,后来那人说,你们跟我说说话吧,我什么都告诉你们。

灯光依然很亮,他都已经有幻听了,老婆在跟他说话,女儿在跟他说话,她们的声音很大,可是他不想说话了。他没法说,他怕自己说漏了嘴,说自己这些年所下的坏事,那样自己这样持,还有什么意义?

然一声不吱声。

10个小时过去了,依然无语。

有时匆忙,连女人的包都不去翻了。

对方坐在那里不是守着你怕你逃掉,在这里你本就不要痴心妄想想逃掉。他们的任务是看着你不让你闭上睛睡觉,哪怕是打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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