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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踪上,王风认识一个侦查
手叫
永,他可以依据现场
行追踪破案。在刑事案件中,有些案件往往是犯罪人与被害人
而过很难形成犯罪现场,还有些抢劫、**案件发生后,由于案发时被害
张、害怕等原因,往往找不到现场,勘查不了现场,侦查方向也就难以确定。在野外,一旦找不到中心现场怎么办?
永常常运用逆向思维来思考问题,他并不沿用原来靠寻找犯罪分
作案时的足迹来寻找作案现场,而是先寻找被害人足迹来达到目的,他的这
思维方式在办案实践中得到了验证。
为迅速破获这起抢劫案,他要求民警们立即控制销赃渠
,采取守株待兔的方法捉拿犯罪分
。
在一个公园理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一个企业的两名女工到这里游玩时被人抢了手包,警察问她们在哪儿被抢时,两人说不清被抢的准确地
。警察到后山上找了一、二个小时也找不到现场,警方误以为两人报假案,但两人一
咬定手包被抢,里面有一块很贵重的手表,以及银行卡、
分现金。所在地区公安分局技术人员接案后,也没有找到现场,于是给
永打了个电话,说是请他帮个忙,找一个案件的案发现场。
永赶到后,并没有急于寻找案发现场,他让女工详细讲述被抢过程,耐心地循问被抢的每一个细节。两人开始回忆在后山上被抢的情景,当时二人正在散步,一个男
飞快跑来拦住了二人的去路,使用暴力,抢走了其中一人的手包,然后又飞快地消失了。二女又反过来追劫匪,并边追边喊,因当时正下小雨,一名女工被突其来情况吓朦了,
跟鞋都跑掉了,捡起来以后又追了一段也没追上。
细节,往往可以决定成败。
没多久,果然找到了这样一
足迹,经鉴定后认定是女人的足迹,这起抢劫案才算成立。他又依据女工的描述,沿案犯奔跑方向,寻找案犯足迹,在一个南北方向的土
上一
坑里发现一个足迹,他分析:大白天谁也不会往
里踩,只有慌不择路的人才如此。他又发现在
坑足迹的前后又各有一枚足迹,而且跨步相当大,只有飞跑的人才会留下,他判断,这个足迹一定是犯罪分
逃跑时留下的,于是,他果断取下了这一足迹。
是一个反侦查能力很
的家伙。尽
刺杀与
烟与否没有多大的
系,但王风还是希望在这里能找到一枚烟
,至少可以分析
这个人的
格如何,他不是技术人员,在勘察现场的时候总是认真寻找案犯遗留在现场的痕迹
证。
找不到,就会一片茫然。就会案件侦破,可能陷
僵局。因此能否准确认证犯罪现场,是破案前提。
这一细节于是引起了
永的警觉,他要求警察在被害人描述的大概方向上,寻找一只光脚一只穿
跟鞋的脚印。下雨天游园的人少,在
的地面寻找脚印还是不难
到的。
几天后,在中街一家表店布控的刑警们将案犯人赃俱获,但该犯拒不
代抢劫的犯罪事实,刑警侦查员在他家搜查
一双鞋,经鉴定,这双塑料底布鞋与现场提取的足迹认定同一,在铁的事实面前,案犯终于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弹壳可以“读”
很多东西,枪的产地、
能、
径等等,压划痕迹可以判断狙击手的
击习惯,是用左手还是右手握枪的握把。划痕的范围和面积,可以说明抵在
手肩膀上的时间长短,时间长,是新手,时间短,是老手,这就像
永通过足迹“读”
很多信息一样。
这就是案发现场对案件的重要作用,而狙击步枪的弹壳、狙击步枪脚架在地面上的压划痕迹,都是现场的一个环节,没有这些痕迹
证,就会被确定为没有现场的狙杀案。